近日,成都高新区超洋花园小区9栋的居民肖婆婆向记者反映,她家所属单元的电梯故障频发,原电梯公司也倒闭了,她们单元准备效仿其他楼栋计划更换电梯,没想到偏偏遇到业委会换届,没人牵头。之后反映给物业,结果又被投诉,造成更换计划遇阻。
记者从小区所属的兴蓉社区了解到,在社区的指导下,该单元业主经过投票等流程,最终选出4名业主代表,才让电梯更换一事有了进展。经商议,该单元约90%的业主同意更换,已筹集19万余元资金,与电梯公司也签订了合同,整体事宜正在推进。
“我们那栋楼的电梯经常发生故障,就在前两天还关了一个老太太。”近日,成都超洋花园小区9栋2单元的居民肖婆婆向记者反映,小区电梯“高龄”,故障多发。
据了解,超洋花园小区建成于2000年,目前有居民2500人左右,小区共有10栋楼。肖婆婆所居住的9栋2单元共有12层,有67户居民,仅有一部电梯供居民乘坐,“我们的电梯已经使用20多年了,几年前开始频繁出现故障。”住在10楼的肖婆婆说。住在8楼的张婆婆告诉记者,“还记得第一次发生故障时,将一名老人关在了电梯里。后来我们2单元的业主凑了1万多元维修,在那之后就大修小修不断,最久的一次修了半个月,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记者来到超洋花园小区,乘坐该单元的电梯后发现,电梯定员10人,内部使用痕迹明显,多数楼层的按键数字模糊不清。小区保安告诉记者,该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偶有骤停或突然下坠的情况。
经历了多次电梯维修之后,9栋2单元的业主们发现,维修难度越来越大,成本也随之增加,“原电梯公司已经倒闭,2023年8月,我们开始讨论更换电梯。”肖婆婆说。
“此前,我们小区其他楼栋已经有更换电梯的先例,所以我们一开始就效仿他们的做法,比如要统一意见、筹钱、联系厂家、签合同等,但没想到还没开始就遇到了困难。”肖婆婆介绍,之前其他楼栋换电梯时有业委会支持,但2单元准备换时,上一届的业委会成员任期到了,下一届还未选出,“无人牵头,更换工作无法推进。”
9栋2单元的业主们向物业求助。小区物业主管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8月,2单元有业主提出更换电梯的需求后,物业曾帮助收集意见。“但还没有半个月,就接到业主投诉称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应该由业委会牵头,而非物业。”被投诉后,物业只好退出,2单元的电梯更换工作就此暂停。
下一届业委会成员尚未确定,物业牵头被业主投诉,那么更换电梯工作如何进行?肖婆婆说,于是她们向社区求助。最终,在社区的帮助下,电梯更换事宜有了新进展。
近日,兴蓉社区党委黄思蕾向记者表示,更换电梯本应由小区业委会牵头进行,由于超洋花园小区业委会换届,有业主对新成员名单有意见,换届工作一直未能完成,但2单元业主对更换电梯的需求又比较急迫,“我们在咨询了律师意见后,了解到业主可以选举业主代表暂时履行业委会职能,推进电梯更换。”
此后,在社区的指导下,2单元业主经过自荐、投票选举、公示等流程,最终选出了包括肖婆婆在内的4名业主代表。“选出代表时,距离我们提出更换电梯都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肖婆婆说。
2023年10月,4名业主代表在社区的指导下,收集2单元业主的意见,并组织业主投票。他们通过线下入户走访、线上电话沟通等方式,最终该单元67户业主中有60户同意出资更换。“剩余7户不同意的业主中,一楼二楼业主占了4户,他们在前期征集意见时表示‘不出资,不乘坐电梯’。”肖婆婆告诉记者。
二楼住户熊先生告诉记者,“住房原本就附带电梯,并非加装,我们一二楼的业主认为,电梯经维修之后尚能继续使用,直接更换成本太高。”据熊先生所述,目前一楼二楼均无业主愿意出资,所持意见大多与其相同,至于最终处理方式还有待商榷。
记者了解到,尽管有不同意见,但按照投票,目前同意更换电梯的业主比例已有90%,而且已筹集到19万余元的更换资金。“现在已经和一家电梯公司签了合同,预计春节过后进行安装。”肖婆婆告诉记者,至于没出资的业主,只能按照“不出资不乘坐”的情况处理,“新装电梯需要刷卡乘坐,不出资则没有电梯卡。”
1月23日,小区物业主管黎先生告诉记者,在9栋2单元更换电梯之前,小区内已有10余部电梯完成了更换工作,过程都比较顺利,“9栋2单元电梯不能直通地下室,所以底层业主不愿出资,其余有地下室的楼栋更换电梯时,底层业主都比较配合。”
在未达成全体业主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推进电梯更换,是否合法合规?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更换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已经配备电梯的小区在更换电梯时,经业主商议通过后可以进行。新电梯安装完成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即可。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对此表示,小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业主决定采取筹集维修资金更换电梯的方式解决生活不便合理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筹集维修资金均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上述小区楼栋单元的居民更换电梯并筹集资金,依法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2单元共有67户业主,其中60户同意出资更换,该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要求。
因业委会空缺,2单元居民在社区指导下,选举业主代表代行业委会职责合法吗?郭刚律师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2单元业主代表牵头就出资更换电梯事宜征求意见,并形成有效的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要求,该决定对2单元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包括不同意更换的业主。
对于“不出资不乘坐电梯”这一说法,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周衍律师表示,应当在最初表决时明确告知业主,否则可能涉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闫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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