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冯家院124号2单元业主申请在其所在单元增设电梯,根据《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书面申请、授权委托书、电梯公司相关资质、增设电梯示意图、审图合格书、房屋结构安全论证报告、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书面同意意见进行公示,征求本单元业主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反馈方式:1、若您需对该增设电梯方案发表意见,应在自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万州区高笋塘街道办事处或西山路社区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2、本单元业主及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万州区高笋塘街道办事处或西山路社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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