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龙潭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和统一管理,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龙潭风景名胜区是以中山喀斯特溶洞为核心景观资源,兼有峡谷溪瀑、植物生景等自然景观特色,以资源保护、观光游览、户外运动和科普研学为主要功能的山岳类省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由2大类、5中类、11小类构成,评价景源25个,其中一级景源1个(占4.0%),二级景源7个(占28.0%),景源11个(占44.0%),四级景源6个(24.0%)(见附表1)。
是风景名胜区内生态价值突出,需要重点保护、涵养、维护的对象与地区。规划将风景名胜区东北部燕子岩主峰区域划为特别保存区,以白腰雨燕及其生境为重点保护对象,面积为0.06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0.8%。
是风景名胜区内景观资源集中的区域,以供游客观光、科普、休闲等旅游活动为主要功能,包含龙洞景区、龙吟峡景区和林海石阵景区的景观资源集中区。风景游览区内可布置与风景游赏服务相关设施,总面积为3.86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52.0%。
是风景名胜区需要重点恢复、修复、培育、抚育的对象与区域。风景恢复区应加强生态修复和绿化建设,总面积为3.47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46.8%。
位于规划天然盆景园旅游点区域,在保护山水格局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为主要功能,总面积为0.03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0.4%。
与核心景区范围一致,含燕子岩顶峰特别保存区、颛顼龙洞洞顶周边地表风景游览区和龙肘山山脊附近原始青冈林、杜鹃灌丛集中分布的风景游览区,规划面积1.81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4.4%。
风景游览区应严格保持并改善风景景观环境,严格维护地表、地下喀斯特景观地貌及其形成条件,保护地表石林及其共生植物植被,保护溶洞的各种景物及其形成因素,严禁未经科学论证扩展溶洞内活动区域。可设置风景游赏所必需的相关设施,但必须满足风景名胜区内河湖防洪、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严格保护区内天然林,维护区内生物多样性的自然性和原始性。禁止与风景游赏和保护无关的项目进入,不得设置旅宿床位,严格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包含龙洞景区、龙吟峡景区和林海石阵景区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风景游览区及小火山附近部分风景恢复区,规划面积2.43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2.7%。
该区应保持并恢复生态与景观环境。严格控制区内设施类别、规模和建设风貌,可安排游览设施、服务接待设施、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及基础工程设施,建设风貌应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批。加强植被生态抚育和林相景观改造,人文景源的建设必须在充分尊重其固有风貌的基础上进行。加强对居民生产活动的管理,近期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传统风貌,远期在尊重居愿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到风景名胜区外安置。
风景名胜区内除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划为保护区,包含全部旅游服务区、龙肘山腰以下及龙吟峡以西的风景恢复区,规划面积3.18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42.9%。
区内应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有序引导各项建设活动。建设风貌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基础工程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满足环保要求,有利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运营。有序开展各项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资源调查勘探,全面摸清龙潭风景名胜区内喀斯特洞穴资源底数、特点及分布情况。建立专门的监测体系,实时掌握溶洞内环境及资源变化情况,特别是对溶洞内温度、湿度、CO2浓度、岩溶水矿物质浓度变化和生物生命状态等进行长期观测,为更有针对性的保护与利用提供科学支撑。
在易受破坏的地质遗迹附近设置必要的保护隔离措施。对重点洞段、重点景观加强保护,防止游人触摸、损坏;严格禁止采集石钟乳和钙华体,禁止在洞内石钟乳和钙华体上悬挂标牌和导游标志;所有标识标牌的设立必须以不破坏景观完整性为原则进行;严格限制游人数量,确保洞内钙华体不受干扰及影响。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
合理规划游览项目,步游道应结合地形地物进行选线设计,合理设置景点、景物和观景点,避免游览项目污染水环境。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监管,严禁随意侵占、破坏水域,严禁将建筑垃圾倾倒入水体。拟建项目与河道有交叉的,不得违法违规占用河湖水域岸线空间,不得任意改变河道自然形态,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堤岸安全、河势稳定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在步游道、观景台等游客集中区域合理设置垃圾箱,对景区管理人员及游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严禁将垃圾丢入水体,实现旅游垃圾定点投放、定时统一处理。加强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
(4)禁止进行可能严重影响水文景观的矿产勘查等活动,加强对溪流中乱石、淤沙、枯枝落叶的清理。
(5)对龙吟峡、雷打石沟上游水源区域森林植被加强抚育,通过生态修复提高植物丰富度,改善植被群落结构,增强森林水源涵养能力。
(2)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防控系统,加强野生动物监测管理,特别是对重点保护动物的监测记录。对于风景名胜区内野生动物种群情况、生存状况和栖息地状况等保持长期监测,发现新物种、种群数量明显改变或物种活动消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米易县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加强野生动物救治工作,及时救治病危、伤重野生动物。
(3)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不得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步游道设置要避开野生动物栖息地,路网不能过密,对可能影响野生动物活动的道路,应开设动物通道。
(4)在风景名胜区内及周边地区,严禁任何形式的狩猎活动。对非法狩猎者、盗猎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打击滥捕乱杀、走私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6)严禁引入非本区域原生的野生动物;对于从周边区域引入本区域已消失的原生野生动物,需要进行严格论证,确保对现有野生动物不会造成影响并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行。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2)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在防火期内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任何形式的用火,实行火种管制,严格控制游人活动范围,禁止吸烟、用火等行为。认真贯彻早预防、早发现、早扑灭的防火要求,配置消防设备,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更换、防患于未然。
(3)加强有害生物防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采用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和物理防治为辅的综合措施,扼制病虫害的发生。化学防治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保证游客安全和其他生物安全。选择抗病虫害及景观价值高的树种,营造混交林,增强森林的抗病能力,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
(4)风景名胜区应待普查工作明确是否有外来入侵物种后,根据米易县统一制定的防治计划开展防护管控。风景名胜区严禁人为引入外来物种。
(5)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应不占或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尽量减少林木资源的采伐;标牌、安全防护设施、景点等的设置不能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发育,杜绝直接在树木上定钉挂牌、嵌入木板等做法。对于风景名胜区内保护植物应加强监护,严格禁止采伐及破坏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6)加强生态修复,实施区域森林改造。应结合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游赏需要,选取适宜乡土树种及灌、草植被品种增加森林植被丰富度,加强其水源涵养能力及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靠近山顶的局部区域适当栽植杜鹃灌丛,扩大杜鹃花海成景空间。
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风景名胜区的日游人容量为3690人/次,日极限游人容量为7380人/次,年游人容量为111万人/次(见附表2)。
以险绝奇幻、类型丰富的喀斯特溶洞为核心景观资源。以“奇幻溶洞”为主题,着重开展野外游憩、休闲度假、文化体验、科普教育及户外运动等类型的游览活动。
以幽深秀雅的峡谷溪瀑为主要景观资源。以“秀雅溪瀑”为主题,着重开展野外游憩、审美欣赏、户外运动及露营活动等类型的游览活动。
以多姿多彩的植物生态类群、地表喀斯特为主要景观资源。以“林海石阵”为主题,着重开展野外游憩、审美欣赏、科普教育及户外运动等类型的游览活动。
规划形成溶洞探秘观光游线、峡谷溪瀑寻幽游线、林海石阵徒步游线三大主题游览线)溶洞探秘观光游线:串联颛顼龙洞、天然盆景园、潘家龙洞、仙桃园及花水坝等景点的游线,以现状观光车道、步游道和溶洞步行道为基础,主要开展观光、摄影、科普教育、户外运动等活动,游览时间4小时左右,是风景名胜区的主导游线)峡谷溪瀑寻幽游线:串联龙吟峡沿线重要景点景物的游线,以步行游览为主,串联龙吟峡、小青龙峡、青龙洞、灯笼洞、龙吟峡大瀑布、原始青冈林等景点,主要开展观光、亲水、摄影、户外运动等活动,游览时间4小时左右。
3)林海石阵徒步游线:串联万石坡、花石沟、青松林海、杜鹃花海、松涛石阵等景点的游线,设置登山步游道并沿线设休息亭、观景平台等,开展登山徒步、寄情、欣赏、森林浴、空气浴等活动,游览时间5小时左右。
科学展示“类型丰富的喀斯特地貌景观”“幽深秀雅的峡谷溪瀑景观”“多姿多彩的植物生态类群景观”3大特色景观,并作为核心解说主题。编制解说系统专项规划,系统构建完善的解说教育设施,展示特色景观,突出核心解说主题,支撑游赏展示、环境教育、科普宣传、文化传承。
在区外设置综合游客中心1处,在3个景区分别设置文化设施作为集中解说展示场所;在颛顼龙洞出口、龙吟峡内及龙吟峡山脊等重要观景点位置及步游道视野开阔处设观景设施;在各景区入口、重要景观景点、步游道和游路交叉口设立解说牌、指示牌、警示牌等。
②天然盆景园旅游点:规划在天然盆景园周边适宜处新增天然盆景园旅游点,远期床位规模控制在50床以内,配套餐饮、交通、购物、文化、娱乐、公共服务设施,该旅游点游览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1.5万平方米以内。
在重要景区出入口、重要景点和道路交叉口设置服务部,提供简易的游览、购物、宣传咨询等服务。规划共设置10个服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服务部个数;服务部用地控制在0.75万平方米以内。
保留现状风景名胜区西侧主入口,在陡石坡和幺店子以北各新增一处入口,增加景区入口标志及门禁系统。
规划新建幺店子入口至颛顼龙洞出口旅游观光车道、陡石坡入口至龙洞景区旅游观光车道。新建观光车道具体线形和宽度由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确定。
加强对龙洞景区、龙吟峡景区现状步游道的养护维护工作,规划新建连接龙洞景区、龙吟峡景区、林海石阵景区及其他区域主要景点的步游道,长度共约17千米。应根据实际用地条件和沿线景观、生态保护要求等,在下一步设计方案中确定步游道线形,路面可采用水泥、青石板或者架空木栈道等多种材质和形式,宽度宜控制在1.5米-2米左右。
对颛顼龙洞内现状步游道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地面防滑防摔设计,改进步游道护栏及照明,提升游览安全性及对地质景观的保护能力。
组织专业科考团队对目前尚未开发的青龙洞、灯笼洞及潘家龙洞等进行考察,评估其科研及景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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