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电梯维保单位提高工作质量,树立电梯维保诚信服务品牌,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特设函〔2021〕265号)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梯生产单位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连市监特设函〔2021〕104号),我局组织对全市自愿报名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和综合考评活动。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所提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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