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速下坠、被关轿厢、关门夹人……这些情况我们小区不少人都遇到过,搭乘电梯成了‘高危’动作。”北京市阳光××小区业主叶俊这样向记者描述其所住小区电梯的糟糕状况。而该小区电梯频繁发生故障的背后,是这些电梯已经跨入了“高龄”阶段。小区最早的一批电梯于2003年开始使用,距今已经超过20年。(3月1日《法治日报》)
根据官方数据,至2023年4月全国运行15年以上的“高龄”电梯达73.68万台。“高龄”电梯出现部件老化、磨损等安全隐患,以致故障频发,如果长期“带病工作”,将对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电梯“高龄”化,“体检”须常态化,及时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才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让小区居民上下无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许多城市的高层住宅开始安装电梯,电梯逐渐成为人们每天都要接触的“交通工具”。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这些电梯运行至今俨然已“高龄”,在运行时状况百出,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同时,对于“高龄”电梯,无论是维修还是更新,都面临诸多难题,比如小区公共维修基金不足、产权人主体缺失等。而“高龄”电梯经常“带病工作”,电梯失控坠落、电梯意外困人、电梯呼叫不应等现象频繁发生,随时都有可能体验“惊魂一刻”,让居民乘电梯出行时提心吊胆,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
有调查结论,我国电梯事故80%是维护保养不到位所致。目前我国尚没有规定电梯强制报废年限,“高龄”电梯能否继续使用取决于其是否检验合格。而“高龄”电梯“带病工作”现象,大都与电梯监管和维保等部门的不作为,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方面,特种设备等监管部门在发现“高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后,往往下发一纸整改通知便了事,至于有没有停运进行整改,则不管不问;另一方面,物业等部门并没有加强日常的维保工作,或因为维修资金短缺,只要能维持“高龄”电梯上下运行就行了,等出现故障再来维修,管它有没有安全隐患。殊不知,如此修修补补,“高龄”电梯长期“带病工作”,一旦发生冲顶、急坠等重大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针对“高龄”电梯的病症,必须对症“治疗”。其一,特种设备等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龄”电梯在下发整改通知后,敦促电梯业主单位及时停运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严禁电梯“带病工作”;其二,负责管理和维保的物业等部门,要尽职尽责做好常态化的管理、维保和检修,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突发故障的电梯,立即停止运行,并协助电梯生产厂商、特种设备监管等单位,妥善做好整改、维修和验收工作,彻底消除电梯运行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其三,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公共维修基金,优化、简化审批手续,让“高龄”电梯出现安全隐患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能尽快拿到钱来维修、更新,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此外,国家有必要出台电梯强制报废制度,让达到一定年限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高龄”电梯停运“退休”。
电梯安全运行,事关民生大事。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做好监督和维保等工作,坚决不放过小区每一部电梯的任何安全隐患,杜绝“高龄”电梯“带病工作”,以保障广大居民乘坐电梯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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