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安电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致力于“老旧楼电梯加装改造”的优秀民营企业,从老旧楼的电梯安装、管道改造、解决停车位等全方位着手打造宜居家园,并全力为各小区免费提供上门勘查现场、分摊、金融服务等解决方案。
为了广泛推广“老旧楼加装电梯”政策以及该公司加装电梯的成功经验,甘肃三安从即日起,将在《兰州晨报》开设“老旧楼电梯加装支招”专栏,支招加装热线、,如您亲临公司(南关世纪广场C座1501)咨询,将有一份精美纪念品酬谢。
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应经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增设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列入房屋征收、棚改、旧城改造范围和计划;楼体为四层及以上的框架结构,且房屋具备安全增设和使用电梯条件,增设电梯用地在原住宅权红线内;须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书面申请:符合增设电梯条件的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由街道审查业主同意率、维保方案等。
专项设计: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工程设计方案应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
联合审查:实施主体将增设电梯的设计方案(包含平面、立面、效果图)、估算造价、管线迁改费用协议、电力增容协议、增设电梯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并将审查意见及设计方案(含平面、立面、效果图)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天。
开工建设: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依据区级联审联批审查意见,规划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和监理方案、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等可直接开工建设,电梯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竣工验收: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由区级联审联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主体、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增设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向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使用登记:实施主体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并在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通讯员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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