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12345接到了不少市民投诉老旧住宅电梯故障频发,急需维修更换。然而,维修和更换的在哪儿?即使想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又需要等很长时间。这些问题市民们询问,该如何解决呢?
马家堡东路京华苑小区内的电梯里,电梯年检合格的标志已经过期5个月,这让居民们非常担心,电梯还能不能用了?如果坏了,为什么不能用公共维修基金来修理呢?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昨天,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小区92号和96号楼两栋楼,都是20层高,入住已经15年。按照国家规定,电梯使用15年以上属于老旧电梯。两栋楼一共有4部电梯,都已经15年了。在今年7月的年检中,有两部合格,另外两部被检测出有问题,需要更换钢丝绳等5项设备。小区物业经理告诉记者,更换这5项设备,属于大修,应该按程序使用公共维修基金。从7月份开始,小区物业就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来为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申请签字,但签字进度很不理想。
按照国家规定,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小区物业才可以启动申领公共维修基金。从7月至今,一直有很多业主不愿意签字。小区物业说,住在低层的,不愿意签字,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需要用电梯;出租房屋的,不愿意签字,因为他们是租客。只有住在高层的,尤其是一些已经在这里生活了15年的老住户,签字比较踊跃。
一位老业主告诉记者,她早早就签了字,盼望着赶快换电梯,就怕电梯故障出事。这位业主说,她看到本该在今年7月更换的电梯年检标志,到了12月仍未更换,感觉每天乘坐电梯都“提心吊胆”。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周二,刚刚集齐了2/3的业主签字。当天早晨,物业来到丰台区相关部门,开始办理申领公共维修基金事宜。其实,小区的电梯早已大修过了。原来,7月年检被查出问题,小区物业就把大修电梯的钱垫付了,一共4万多元,年检合格证也拿到了。不过,合格证一直没敢在电梯里贴,合格的消息也没敢对业主宣布。“就是怕对外说已经合格了,那些不想签字的业主,就更不想签字了。”物业经理对记者笑笑,很无奈地说。
大屯慧忠北里122号楼的居民是1997年入住的,共16层高,楼里300多户居民上下楼都靠两部电梯。然而,这两部电梯经常坏,有时甚至两部同时停用,导致全楼居民不得不爬楼梯。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栋楼发现,有一部电梯停用了,另一部电梯在运行。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这栋楼里老人特别多。两年前,两部电梯开始频繁出故障,后来有一部电梯停用至今,而另一部运行中时不时地出毛病,有时也会被停用。
多位居民证实,现在运行的这部电梯虽然年检合格,但是经常发生故障,比如:关门特别快,夹住婴儿车;电梯尚未抵达楼层时,突然震动后停下,打开门后与楼层距离十几厘米;轿厢会发出刺耳的噪音等,这些都让大家心里不踏实。李先生说,上月29日,两部电梯停了两天,于是全楼居民不得不爬楼梯,由于楼道里灯泡坏了,大家不得不摸黑或者打手电筒,出行别提有多不方便了。
多位居民认为,楼里的两部电梯都应该换新的了。可是,物业之前张贴过通知,称楼里有居民没有缴公共维修基金,因此换电梯的钱还不够,这让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小区物业工程部的赵经理称,目前楼里正在运行的电梯由于触板磨损、接触不灵敏、零件损坏配不到等原因,确实出了不少小毛病,另一部电梯由于存在安全风险,所以长期停用。其实,早在一年前,物业就开始申请动用公共维修金来更换电梯,但是由于楼里有25户一直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给更换新电梯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此,居委会还和物业联合开过居民协调会,但是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我们打算这个月中旬,先换一部新电梯,保障全楼居民的出行。”赵经理说,而剩下的那部电梯还得和居民继续协商解决。
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截至2015年10月底,北京市共有19.2万台电梯,其中49.1%为住宅电梯。今年市质监局接到的特种设备投诉中,超过九成是电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住宅电梯。目前,在北京住宅电梯中,“老龄化”现象凸显,故障率增高。今年,北京市质监局已组织对全市2000台高风险电梯进行了安全评估,其中老旧住宅电梯有1100余台。目前,这些高风险电梯已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并和属地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据介绍,北京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维修一直存在两大难题:一是,此前北京市及国家均未出台住宅电梯及其主要部件强制性报废标准,导致大量住宅电梯不能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时维修或更新。二是,资金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数额、比例不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不顺畅;无产权及产权不清晰电梯的维修资金筹集困难等。
为此,北京市已经出台了《电梯主要零部件判废技术条件》地方标准,为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更新和报废提供依据。同时,《房屋修缮定案-电梯部分》和《电梯安全鉴定技术要求》两项标准也正在制定过程中,将为电梯安全管理单位定期检修电梯提供技术参考,并明确电梯安全鉴定项目及要求,将电梯安全鉴定结论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衔接。
针对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资金难题,北京市已经打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通道,对于责任主体分散、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的商业住宅电梯,出现“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6种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不需经过“双2/3业主”同意,即可直接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先行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于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三无电梯”,北京市所有区县均已建立政府救济机制,将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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